各班:
为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大一学生中实行早自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7:20--7:50
二、教室安排表
教室
| 班级
| 班长/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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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楼104教室
| 美教141
| 徐安娜
| 18267502506/6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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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楼211教室
| 设计141
| 丁冉颖
| 17858501846/55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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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142
| 唐孝顺
| 18655060646//59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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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楼321教室
| 设计143
| 郭彦
| 17858503948/55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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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144
| 董艳华
| 17858541529/6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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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勤制度
1.各班班长做好本班早自习的组织工作,副班长具体负责本班考勤,学院自管会负责考勤检查与通报。
2.因病、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学院辅导员请假,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请假单》。
3.班级出勤人数以检查人员清点时在教室的学生人数为准。
4.早自习自本学期第五周(3月30日)开始实行,3月30日—31日为试行日,4月1日正式开始。
美术学院学生科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