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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通知公告  ——



美术学院关于实行大一学生早自习制度的通知
2015-03-30 00:00     (点击: )

各班:

为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大一学生中实行早自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7:20--7:50

二、教室安排表

教室

班级

班长/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美术楼104教室

美教141

徐安娜

18267502506/672506

美术楼211教室

设计141

丁冉颖

17858501846/551846

设计142

唐孝顺

18655060646//591732

美术楼321教室

设计143

郭彦

17858503948/559448

设计144

董艳华

17858541529/651529

三、考勤制度

1.各班班长做好本班早自习的组织工作,副班长具体负责本班考勤,学院自管会负责考勤检查与通报。

2.因病、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学院辅导员请假,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请假单》。

3.班级出勤人数以检查人员清点时在教室的学生人数为准。

4.早自习自本学期第五周(3月30日)开始实行,3月30日—31日为试行日,4月1日正式开始。

美术学院学生科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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