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工作(上课),其中9月27日(星期日)老生补单周五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补单周四的课;新生从9月28日开始上课。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部门)的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2.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以良好的作风过好节日。
3.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全校师生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向所在单位(部门)审批报备,如实报告行程信息,并注意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4.节假日之后,全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行政上班时间下午调整为14:00-16:50,上课时间下午第一节调整为13:30-14:15,晚上第一节调整为18:30-19:15)。请相互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