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资料下载 - 正文

资料下载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资料下载  ——



艺术学院关于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评定及转正的条件与程序
2018-04-11 15:15     (点击: )


 

艺术学院关于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评定及转正的条件与程序

指导方针: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要强化党员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一、评定及转正对象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及以上;成为预备党员一年及以上。

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学习并结业参加预备党员党校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二、评定及转正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奉行党的纲领和章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学习党务知识,参加党务活动,强化纪律素养与大局意识

2.学习目标明确,成绩优良。基本要求为上一学期的智育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大二阶段,在专业科研、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同学和主要学生干部(院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学生会部长,系学生会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管委会部长等),可放宽为上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2。相关奖项、成果由本人直接向院分党委申请,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认定方可有效。大三、大四阶段,可放宽为上一学期的智育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2/3。必修课及限制性选修课无重修。

3.遵守校纪校规,严格自律。无违纪通报,无旷课现象,无校、院处分及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关心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服从大局,支持配合班级和学院工作,组织纪律性强,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

6.近两年担任职务,参与党的活动,政治素养及表现,为师生所作的贡献,获奖情况

7.上学期至今文明寝室建设情况及格以上。考核时间段为上学期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公示日期到本学期公示日期。

8.每学期学分党委、团委学生会社团、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可推优2-3名。

(二)选备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有创新,服务同学讲奉献,得到师生充分肯定。

2.个人素质优良,能力专长明显,在某方面为集体争光。

3.富于爱心,能克服自身困难,并乐于帮助他人,事实充分。

4.积极参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学生科研与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明显成果,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5..在关键时刻发挥特别作用,历经党组织考验。

6.在党建工作方面成绩明显。

  在符合必备条件的前提下,符合选备条件任何一项即可作为推优对象。并且在符合必备条件下按照名额数择优选取。2018年起每学期发展名额由校党委组织部审核过后公布,范围为20-22名。  

  每支部的名额可以不用完,但各支部选出来的预备党员不得是对党异议很大或者是冷漠以及政治素养很差的。管委会推举的党员发展对象,主要考察担任党小组组长和管委会干部的工作表现。同时,视管委会工作需要推荐个别有重大表现或成果突出的也有意向参选的其他同学。

三、评定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一年考察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入党联系人向所属党支部提交考察对象意见报告。

2.分党委分配校党委组织部下发名额给各班,支委会按标准讨论拟定发展人员名单。将候选人名单提供给各班,由班主任开班团会议,公开投票推优,公示二天无异议后,按票数高低将候选人名单和会议记录报给分党委预审。

3.召开至少5位相关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并做记录,征求系教工(学生)书记与主任及至少一名相关教师的意见。

4.艺术学院分党委初审合格,公示拟发展名单,准备相关材料(政审、公寓办意见征求、公示反馈等材料的整理)。公示5天无异议后,拟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出现涂改字样,若填写出现严重错误,则重新填写,并推迟至下一批发展)。

5.拟发展成员名单提交各所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投票表决,须达2/3应到党员票数。当场计票监票唱票,不得采用短信投票之类选举方式。未达到票数者延长半年考察期后方能提出发展申请。如有名额限制,则按照票数多少择优选取。大会进行入党宣誓

6.组织谈话后(由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教工、学生书记谈话),上报艺术学院分党委讨论、审批;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填写介绍人考察意见。

7.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并结业。

四、转正程序

1.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入党介绍人向所属党支部提交考察对象意见报告。

2.支委会按标准讨论拟定转正人员名单。将名单报送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开班团会议公开投票,公示两天无异议后,会议记录报给分党委预审。召开至少5位相关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并做记录,征求系教工(学生)书记与主任及至少一名相关教师的意见。

3. 公示拟转正名单,准备相关材料(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5天。

4.转正成员名单提交各所属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正式党员投票表决,须达2/3应到党员票数。未达到票数者延长半年考察期后方能提出转正申请。

5.上报艺术学院分党委讨论、审批;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发展成为正式党员

学院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工作,受理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和荣誉的同学,优先入选,院分党委有提名权和决定权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410       


 

关闭窗口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  邮编:312000  |  版权所有 © 2010-2018 绍兴文理学院艺术学院 浙ICP备88888888号